陕西安康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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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已于****年**月**日**:**时在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环城路消防队对面进行竞争性谈判会议,现谈判工作已结束,根据谈判小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年**月**日书面确认的“成交复函”,现将谈判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采购人名称: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向阳大街中段**号联系方式:****-*******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地址: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北环路消防队对面联系方式:****-*******四、采购内容和要求: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餐饮服务*(项)详见采购文件***,***.*****,***.**五、谈判结果:成交单位:石泉******成交金额:壹拾贰万陆仟元整(¥ ******.**元)联系人:肖红春 联系电话:***********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北街社区向阳大道**号六、谈判小组人员:张勇谭福军王友刚七、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文件和依据陕价行发【****】**号文件规定的收取标准及相应的计算办法,本次采购代理费为****.**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八、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九、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特此公告!安康**********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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