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虹桥经济圈广德经开区旺湖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无量溪河(太极大道-国华路段)生态环境提升工程项目II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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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经济圈广德经开区旺湖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无量溪河(太极大道-国华路段)生态环境提升工程项目II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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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考勤承诺书和考勤人员组成表,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未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其投标被否决。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其他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金工、徐工,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