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活动纪念品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活动纪念品采购公告 一、请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将“三证”及相关资料在****年*月**日上午**:**前报送我院设备物资部审核(*号楼*楼),联系人:蒋老师,电话:*******。 二、预算总金额:**万元 三、采购内容、数量及要求 *、****年“三八”节活动纪念品(高转速护发吹风机); *、数量***至****台(根据活动的具体参加人数,按实际结算); *、单价不高于***元/台; *、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本地化服务。 (供应商可提供合作单位协议或者自身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也可以提供在本地设立的项目部、办公室办事处等机构证明,或者承诺成交后提供本地化服务。) 四、主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产品参数: 产品功率:****W;产品功能:蓝光/冷暖热/过热保护;附加功能:恒温护发;额定电压:***V∽***V;产品颜色:闪银色/哑黑色;额定频率:**HZ; *、性能指标: ≥*档智能调节冷热;自动过热断电保护;冷热风、护发、≤**秒速干,高速无噪音,外观便携,线长:≥*.*m; *、样品*台。 (所提供样品应达到或高于招标(谈判)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五、拟采购货物内容及报价列表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价数量总 价交货期*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将不被邀请为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接受谈判过程中的补充。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七、资料审查说明 供应商应对所递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我院有权对所递交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我院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资格。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