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关于“全椒十字鑫汇睦邻中心”命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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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椒十字鑫汇睦邻中心”命名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单位)批准,下列名称为标准地名,准予使用,特此公告如下:序号标准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批准时间批准单位地名类别地理位置申报单位*全椒十字鑫汇睦邻中心Quánjiāo Shízì XīnhuìMùlín Zhōngxīn****年*月**日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物全椒县经一路西侧,雍锦湾项目******在各类标识、公文证件、公开出版物、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等公共平台发布的信息等范围必须使用标准地名,不得擅自更改、简化。
            全椒县民政局
****年*月*日
全椒十字鑫汇睦邻中心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