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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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人社(**)监字〔****〕第*-*号欠薪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XRY*A*E): ****年*月**日接到邱国雄投诉反映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添林项目二期金色大地非展示区园建和商业街景观园建工程存在拖欠邱国雄等*名工人工资的情况。经查,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湖南******拖欠邱国雄等*名工人工资共计约******元。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田政特(法人代表)于****年*月*日下午**时 **分前到我所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不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次在当地新闻媒体或者门户网站上公告通知时采用)。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s://***.******.***.cn/xwzx/gggs/content/post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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