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凤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监理答疑澄清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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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凤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监理
答疑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凤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监理”(项目编号:czfygc******-***)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为扩大潜在投标人范畴,现将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要求修改为:“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有不多于*个在监项目,提供承诺函。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参加投标。”资信标承诺书对应内容请投标人自行调整修改。
注:在监项目是指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承担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的项目或已中标的项目(以发布中标通知书为准)。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公告为准。招标人名称:凤******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院内
联系人:刘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联系人:尹宝林、汪一鸣
联系方式:***********、***********
凤******
安徽******
****年*月*日办理流程公开提交申请提交人:凤******办理状态:业务提交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秒服务系统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秒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秒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附件: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