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中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TNQ23C00045)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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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TNQ**C*****)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号:TNQ**C***** 采购执行编号:ZFFSCG****-***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名称: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包号:*名称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详见磋商文件 完成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选址方案、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和图纸审查)和预算编制,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 *、乙方需提供专业人员进行项目执行过程的服务,同时乙方须有稳定和较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确保服务质量能够圆满兑现。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当提供项目完成所必需的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工作开展建议等相关工作。 *、其他要求。 *、乙方的工作人员在为采购人服务期间,因疾病、工伤、意外伤害、疾病传染、劳动保护、职业病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在履约服务期限内,乙方自行组织人员完成合同约定事务,并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用工制度,投标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事务自行聘请的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用工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未完善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由投标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人员因自身工作失误造成现场、人员及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中标方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将合格的初步设计成果及概算书报送给采购人;中标方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个工作日(不含项目评审时间)内将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成果及预算书报送给采购人;项目施工期间,中标方须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技术服务。如果中标方未按时完成阶段任务或者提交的成果被采购人认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因政策因素导致违约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无 五、评审专家名单
包*:莫小丽,何昌芹,李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总计:*****.*元
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报价表
包号:*供应商名称
报价总得分
技术总得分
商务总得分
合计
排序****** **.** **.** ** **.** * ****** **.** **.** * **.** * ****** ** ** ** **.** *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采购经办人:汪老师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经办人:樊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金田路***号*幢*-**/*-**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十一、附件结果公示表.jpg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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