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关于为市本级新引进人才发放2023年下半年生活补助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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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伊春市引进人才生活补助发放实施细则(试行)》(伊组通字〔****〕**号)等政策规定,拟为市本级新引进人才发放****年下半年生活补助,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日 监督单位:中共伊春市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市政府B栋***室   ****年下半年市本级符合发放生活补助条件人员名单   伊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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