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段(监理)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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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段(监理)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段(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招标编号: E*******************本招标项目于 **** 年**月**日上午 **时**分在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段(监理)
招标人:永安市闽江******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聂茂兴、严兆坦、刘军、王世策、廖春菊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人:中山市******
中标金额:*******.**元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叶华明 证书编号:**********、A*****************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工程开工准备及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移交备案完毕全过程及质量缺陷责任期与保修阶段),施工工期为****日历天。
质量标准:应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争创“闽水杯”水利优质工程。
类似业绩: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华林段监理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
*、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年**月**日至 ****年 **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督机构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闽江******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北街道解放北路**********,邮编: ******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
联系人:
林先生、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中路****号,邮编:******
电话:***********
联系人:罗女士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安市水利局
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号行政中心二号楼
联系电话:****-******* 日期: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