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谯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四期(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等)亳州市谯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四期(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等)答疑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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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四期(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等)答疑澄清文件尊敬的各潜在投标人:现就亳州市谯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四期(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等)(WWGKZBCG-W-****-***)号答疑澄清如下:一、澄清部分原招标公告:*.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更改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二、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含答疑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