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服务单位采购第3包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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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服务单位采购第*包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AMMFN*****二、项目名称: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服务单位采购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号*幢
中标(成交)金额:每年柒拾叁万元整(¥******.**元/年)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服务单位采购第*包服务范围磋商文件全部要求服务要求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服务单位采购第*包;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X年(X≤*),合同一年一签,在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标准合格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田振雨,刘同庆,黄敏璋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协会下发的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规定收取);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零玖佰伍拾元整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嘉正国际*号楼一单元***室,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提交或书面形式向巢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服务单位采购第*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卧牛山街道健康西路与银屏路交叉口东南角*米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地址:巢湖市嘉正国际*号楼一单元***室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鲁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