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24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石狮市冠豪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羽毛球拍40万支、网球拍60万支、沙滩拍2万支、健身器材1万套项目)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石******年产羽毛球拍**万支、网球拍**万支、沙滩拍*万支、健身器材*万套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年*月**日—*月**日(*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石******年产羽毛球拍**万支、网球拍**万支、沙滩拍*万支、健身器材*万套项目 二、建设地点:石狮市宝盖镇鞋业工业园 三、建设单位:石******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泉****** 五、项目概况: 石******选址于石狮市宝盖镇鞋业工业园,主要从事体育用品的生产。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本次改扩建后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m*,总投资****万元,职工定员***人,年工作***天,每天生产**小时,预计年产羽毛球拍**万支、网球拍**万支、沙滩拍*万支、健身器材*万套。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水帘喷漆台废水、气旋塔更换废水、打磨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定期更换作为危废处置。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工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现有的市政污水管道排入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不直接排放到地表水环境,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 项目废气包括打磨、喷砂、钻孔、抛光产生的粉尘,织纱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发泡及模具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接柄、印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喷漆涂工段(调漆、喷漆、补土、烘干、喷枪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及颗粒物。项目*#厂房喷漆工段废气经收集系统收集后通过一套“气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尾气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厂房喷漆工段废气经收集系统收集后通过一套“气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浓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尾气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厂房发泡及模具清洗有机废气经收集系统收集后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浓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尾气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厂房织纱废气经收集系统收集后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浓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尾气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厂房碳素球拍钻孔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后进入一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根**m高排气筒(DA***)排放。项目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喷砂机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房铝合金球拍抛光工序及*#厂房碳素球拍打磨工序粉尘产生量极小,通过车间通风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钻孔及喷漆、补土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 * 二级标准,喷漆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排放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中标准限值,织纱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中规定的限值,发泡及模具清洗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规定的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dB(A),做好隔声减噪等措施后,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确保生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由相关单位进行回收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含切削液的铝屑、油漆空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喷漆废液、废清洗溶剂、沉淀污泥,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他非固体废物的固体物质为除油漆空桶外的其他原料空桶,空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供应商回收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及时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化学品仓库内有机溶剂泄漏及各种危险物质泄漏引发火灾导致的次生/衍生污染事故,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项目拟设置*个容积不少于***.*m*的事故应急池,并配套相应事故水收集管线、应急切换阀门等,通过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风险可控。 七、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于****年*月**日在福建环保网上(https://***.******.***/huanping/yici/*****.html)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建设单位于****年*月**日在福建环保网上(https://***.******.***/huanping/erci/*****.html)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同时,在海峡导报****年*月*日和*月*日上刊登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同时第二次公示期间在周围环境敏感点张贴了公示公告。 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