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锦州市人社局与锦州铁路运输法院 市司法局 召开行政诉讼工作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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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府院联动机制,促进行政诉讼有效衔接,及时解决行政争议案件特别是工伤疑难案件的认定问题中存在的行政机关与司法部门理解角度不一致、判定标准处在政策法规边缘没有明确界定,从而造成行政机关败诉的问题,*月**日下午,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沟通协调锦州铁路运输法院、锦州市司法局,召开了行政诉讼工作联席会议,通过对行政机关依职权进行工伤认定时具体把握的调查事实、法律法规依据、程序、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充分的研讨与交流。会议目的是通过关口前移,消除分歧,找到更为妥善处理的方式有效降低败诉率,提升政府部门公信力。 会议由市人社局领导主持,锦州市铁路运输法院郭熹颖等*名法官、市司法局陈立鑫等*名科长、市人社局工伤科、政法科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人社局工伤科首先介绍了工伤认定工作的法规政策依据及基本情况,多角度分析了现阶段工伤认定工作呈现的特点、普遍问题、审理中的难点。之后,双方就工伤认定中司法审查与工伤认定中遇到的调查取证难、工伤认定中法律适用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沟通与交流。 铁路运输法院郭熹颖法官提出:一是三方要建立联动机制,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研讨会,共同研究分析行政争议处理形势,及时沟通协调;二是做好工伤认定涉诉讼后与法院连接,以及如何通过前端用力,减少人社部门的涉诉及如何有效降低败诉率等问题。 锦州市司法局应诉科陈立鑫科长提出:一是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进行经常性的协调沟通非常必要,应形成协调机制;二是欢迎人民法院对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工作进行授课,人社部门应组织全地区工伤保险工作人员参加此次业务学习;三是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多方的共同努力提高人社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感谢法院及市司法局长期以来对人社局工作的协助和支持,认为此次会议为三方提供了交流平台,加强了沟通,建立了机制,强化了队伍,健全了纠纷解决多元化机制。在今后工作中,人社局要严格依法行政,确保人社局的行政行为都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锦州市人社局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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