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空调维修定点单位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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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于****年*月**日发布“******空调维修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HFGJZB**)竞争性谈判公告,****年*月*日经过评委会评审确定了中标(成交)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中标(成交)候选人:合肥天亚****** 中标费率:**.*%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公交集团纪检部门提出异议,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 ****年*月*日主体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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