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开展全区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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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的统一部署,即日起至*月**日,自治区安委办决定对全区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开展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整治范围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销售等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二、整治内容(一)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场所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消防安全“五有”(消防安全有人管、消防设施有人建、消防隐患有人查、初起火灾有人救、科普宣传有人讲)工作要求,未开展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检查,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未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涉及多产权、多业态的场所消防管理责任不清,未明确共用疏散通道、建筑消防设施等管理责任。(二)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在营业时间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和油漆等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非营业时间,违规使用明火或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和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三)安全疏散条件不足。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四)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未设置消防安全“三提示”标志,未向公众提示本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提示本场所内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三、整治措施(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逐级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机构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场所存在分租、多个经营业态的,产权(管理)方与承租方,要明确各自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构建“统一管理、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共治共管”的工作机制,对共用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施设备等,要加强集中统一管理、责任明确到人。(二)明确所有权人义务。所有权人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或者场所,并监督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安全使用该建筑物或者场所。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在使用管理区域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三)严格火源电源管控。各场所要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制度,严禁违规动火动焊、违规使用液化气罐、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违规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电动自行车入室停放充电,严禁违规搭建或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及时清理可燃杂物。(四)消防设施保持完好有效。场所要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不同业态、不同功能、不同业主的混合经营等场所,要开展消防维保或检测,确保设施完整好用。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单位,鼓励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设施。(五)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产权(管理)方与承租方,要定期组织开展员工培训并组织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人员密集的多业态场所,工作人员应具备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能力,做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六)强化初起火灾处置。场所要按照广西地方标准《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范》(DB**/T****—****)建立微型消防站,配足消防力量、装备,开展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落实专人值班值守,尤其要加强防火巡查检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火情,第一时间组织整改、扑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年*月**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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