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刘迎春/周烈军)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因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备注*川(****)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权第*******号刘迎春/周烈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青林社区四组**号(龙光天府玖龙郡)*幢*单元**楼*号住宅依据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川****执****号之二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