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关于遴选龙门县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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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发布遴选公告向社会公开遴选新建或改扩建集中育秧设施实施主体,经过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经研究决定,拟认定龙门县云******为****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来信请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咨询电话:****-*******  咨询单位:龙门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与农田建设管理股  龙门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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