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4年海宁市丁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永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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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海宁市丁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永胜村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海宁市丁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永胜村已由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财政补助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宁)网。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海宁市丁桥镇永胜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预制纤维板排渠***m,*****预制U型槽排渠***m及其渠系建筑物;低压灌溉工程:灌区***亩;泵站工程:泵站建筑面积约**.*㎡;道路工程:砼路面****㎡,配套相应措施。工程造价约***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工期:***日历天(****年*月**日前需满足灌溉需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证明,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年海宁市丁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永胜村、****年海宁市丁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保胜村、****年海宁市丁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诸桥村三个工程中,一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工程。前开工程的中标人可参与后开工程的评审,但不作为后开工程的中标候选人。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 ****年 *月*日至****年* 月** 日** 时** 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投标。递交时间:****年*月**日**:**时至**:**时,递交地点为海宁市丁桥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丁桥镇大综合一体化服务中心(电信丁桥营业厅西侧)底楼便民服务中心东侧)。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地 址:海宁市丁桥镇 地 址: 海宁市水月亭西路***号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 康女士   联 系 人: 查女士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附表一: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序号资格条件内容一企业*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年 月 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造价在***万元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项目负责人近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或水电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 业绩②。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注 :本条不作要求三其他*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并提供在“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中打印。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网站(www. creditchina.gov. en)查询为准]。*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黑名单”。注: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项须同时提供)。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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