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警用装备项目(第二次)质疑答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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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装备项目(第二次)质疑答复公示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潍坊综合保税区研发中心*号楼***室 邮编:******联系人:明成志 联系电话:***********授权代表:明成志 联系电话:***********地址: 山东省潍坊综合保税区研发中心*号楼***室 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警用装备项目(第二次)质疑项目的编号: TAHP-HNH-****-HT-***(*)采购人名称:海口市公安局代理机构名称:****** 质疑项目采购公告时间:**** 年*月 * 日 质疑函送达时间:****年*月**日 质疑答复时间:****年*月*日 质疑事项:中标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产品参数及商务文件比较多,是否认真查看响应情况及证明材料进行评标,如未认真核实证明材料是否对其他真实响应招标需求的投标人存在不公平现象。 依据:根据警用装备项目(第二次)结果公示附件中标人资料中小企业证明函数据显示,投标人使用相同厂家证明材料且所填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虚假响应情况(详见质疑函附件)四、质疑答复结果 贵单位提******的相关数据来自于第三方企业平台“企查查”的信息,但相关数据应以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本项目采购文件中采购标的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 *. 机器狗 ,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 (******),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的声明内容,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第四条“各行业划型标准”第二款的工业小型企业划型标准。经核查,******质疑内容。综上,质疑事项不成立,因此质疑诉求不予支持。[if五、[endif]其他事项 本次质疑答复工作已结束,若贵公司不满意本答复,可在接此答复函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时间:****-**-**签章地方L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