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公开]电话咨询外包服务呼叫中心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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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M***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电话咨询外包服务呼叫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地址:http://***.******.***.cn/xxgg/sjzfcggg/sjzbgg/t********_*******.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设定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万元*、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修改为“预计*个月(预计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部分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呼叫中心技术平台需求中增加“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满足呼叫中心技术平台需求。”*、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部分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坐席支持要求中原“提供*****热线办公场地备选方案(位于城区内、毗邻地铁站,公共交通便利,不少于****平米,能提供充足车位,满足工作人员用餐等条件)”修改为“提供*****热线办公场地方案(场地费用不含在本项目预算之内,将由采购人承担,依据财政批复的标准,采购人可承担的场地费用上限为*******.**元/年。场地要求位于北京市城六区内、*公里内有地铁站、公交站,不少于****平米,满足工作人员用餐等条件)”*、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十二条修改为:本合同服务期为****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鉴于本项目合同款由财政拨款的特殊性,且合同中所涉及的服务内容具有连续性、不间断性的特点,乙方应根据本合同服务条款内容继续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服务时间至甲方与下一年度服务商签署新的服务合同时为止。*、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二十九条增加: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付款方式、付款额度以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准。因财政资金未到位而影响甲方支付的情况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应予以理解并保证合同履行。本项目最终合同款总额以财政资金实际情况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修改为:北京市海淀大街*号中钢国际广场**层会议室。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受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号中国文化大厦*层         联系方式:李莹莹,********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号中钢国际广场**层             联系方式:龚亚昭、刘姗姗、尹皓,********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亚昭、刘姗姗、尹皓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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