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钦州市钦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鹿寨至钦州港 公路(横县至钦州港段)弃土场、施工便道、 材料堆放场等5个地块临时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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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横钦高速公路总承包项目部:送来申请办理鹿寨至钦州港公路(横县至钦州港段)弃土场、施工便道、材料堆放场等*个地块临时用地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使用位于国营丽光华侨农场、钦南区东场镇东场村委会、犀牛脚镇西坑村委会集体土地面积*.****公顷(其中:乔木林地面积*.****公顷、其他林地面积*.****公顷、农村道路面积*.****公顷、其他草地面积*.****公顷),作为你公司申请的鹿寨至钦州港公路(横县至钦州港段)弃土场、施工便道、材料堆放场等*个地块临时用地,主要用于临时弃土场、表土堆放场、施工便道、材料堆放场使用。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你公司不得在上述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必须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变批准用途。今后因城市建设规划调整需要时,你公司必须无条件搬迁。三、要做好生态保护和环保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临时用地。四、建设单位应当将临时用地批准文件公示于施工现场,便于对临时用地使用的监督检查,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对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五、在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后,你公司必须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做好土地复垦工作。六、临时用地使用期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使用期满后,本临时用地的批复自动失效。此复。???????????????钦州市钦南区自然资源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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