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桐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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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国根检察长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年目标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在中共桐乡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第十五届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开展招商突破年、变革创新年、环境提升年活动为抓手,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夯实队伍发展根基,为在全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征程中加快建设数字文明共富美好新桐乡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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