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听证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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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区乐城镇花样年华美容中心于****年*月**日向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听证申请,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受理并决定举行听证。依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将举行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案由:高要区乐城镇花样年华美容中心涉嫌经营未备案普通化妆品和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二、行政相对人:高要区乐城镇花样年华美容中心(经营者陈剑仪) 三、听证时间:****年*月*日**时**分开始 四、听证地点: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会议室(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华东街*号)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家欣,联系电话:****-*******。)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s://***.******.***.cn/xwzx/gggs/content/post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