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辽宁公示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申报资料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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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投标企业:按照《辽宁省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中心发布了《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公告》并组织产品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中心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内容*.辽宁省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投标产品资质信息审核结果(附件*)。*.辽宁省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投标企业资质信息审核结果(附件*)。二、公示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三、有关说明*.对于时效性文件,以****年*月**日(《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公告》发布之日)作为时间节点,在此日期之后过期的材料均认定为有效。*.无论是否通过审核,企业都应对相关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如果发现信息有误,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对于审核不通过产品,企业需在公示期内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重新维护相关信息并提交至中心审核。无法自行维护的信息可通过邮寄《申诉函》的形式申请修改。四、申诉受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企业,需在公示期内(以寄出时间为准)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申诉函》(格式自拟)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诉函》应包括企业用户名、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申诉事项等内容。《申诉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必须逐页加盖鲜章。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号***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保障部收件及咨询电话:***-********附件:*.辽宁省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投标产品资质信息审核结果*.辽宁省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投标企业资质信息审核结果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