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郎溪县重点易涝区跃进圩排涝站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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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重点易涝区跃进圩排涝站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招标人名称:郎溪县水利局地址:郎溪县建平镇郎川大道**号代理机构名称:郎******地址:郎溪县郎川大道郎川新苑*-A幢***号项目名称郎溪县重点易涝区跃进圩排涝站工程项目编号LXX-GC-GK-*******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寿春镇宾阳大道宾阳大厦A栋**层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综合得分:**.**分项目负责人:楼燕燕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投标资格业绩:企业业绩:淮河干流正阳关至峡山口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城西保庄圩(寿西湖农场)影响处理泵站工程施工标项目负责人业绩:*、淮河干流正阳关至峡山口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城西保庄圩(寿西湖农场)影响处理泵站工程施工标*、南淝河、二十埠河下游交叉口建华湿地提升泵站建设工程(调整)其他: 技术负责人业绩:淮河干流正阳关至峡山口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城西保庄圩(寿西湖农场)影响处理泵站工程施工标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欣禹******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泰鑫商务中心***室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综合得分:**.**分项目负责人:冯萍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投标资格业绩:企业业绩:芜湖市弋江区庙车头排涝站更新改造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芜湖市弋江区庙车头排涝站更新改造工程*、芜湖县六郎镇石人渡排灌站更新改造工程其他: 技术负责人业绩:芜湖市弋江区庙车头排涝站更新改造工程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地址:濉溪县淮海国际商贸城**栋***室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综合得分:**.**分项目负责人:王欢欢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投标资格业绩:企业业绩:繁昌县上渡口排涝站更新改造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五河县园集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繁昌县上渡口排涝站更新改造工程其他: 技术负责人业绩:繁昌县上渡口排涝站更新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安徽省******你单位投标文件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负责人杨玉宝(已退休)的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缴费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条要求,否决其投标。 *、******你单位投标文件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安全员和质检员相关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条要求,否决其投标。 *、阜阳市颍州区******你单位投标文件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钱卫军的业绩证明(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P*页*.*(*)条要求,否决其投标。 *、******你单位投标文件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姜奇文的业绩证明(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P*页*.*(*)条要求,否决其投标。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其他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韦工,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宗工,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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