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瑞安市环保局拟对瑞安市瑞铸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只汽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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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瑞******年产***万只汽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万景路***号二号楼*层瑞******瑞******是一家主******,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万景路***号二号楼*层。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及满足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企业******现有厂房作为本项目生产用房,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形成年产***万只汽车配件的生产规模。****年*月**日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受理瑞******年产***万只汽车配件智能工段项目的公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指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总氮指标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后纳管排放。 废气:①项目在熔化、压铸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熔化、压铸烟尘和脱模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DA***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m。 ②项目抛丸机工作时全程密闭,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DA***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m。 ③项目的抛光机为粉尘处理与抛光一体设计,产生的粉尘因惯性进入水中,经处理后仅少量颗粒物于车间呈无组织排放。 噪声:(*)厂区、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 (*)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 (*)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项目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包装材料、废钢丸、废工具勺、抛光和抛丸集尘、金属边角料(不含油)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能力单位; (*)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可知,金属边角料(含油)、炉渣、含铝集尘、有毒有害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属危险废物,金属边角料(含油)委托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炉渣、含铝集尘、有毒有害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 至****年**月**日(*日)·公示时间:****-**-**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瑞安行政审批窗口·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瑞安市瑞祥新区文庄路***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