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寿宁县城区人居环境整治(第二轮)市场化采购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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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城区人居环境整治(第二轮)市场化采购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编号:[******]FJYD[GK]******* 二、项目名称:寿宁县城区人居环境整治(第二轮)市场化采购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东区梦龙街**号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人居环境整治):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清扫服务 寿宁县城区人居环境整治(第二轮)市场化采购服务项目 按招标文件执行 按招标文件执行 按招标文件执行 项 按招标文件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龚济生 评审专家: 王珖 、 余深松 、 杨喜云 、 颜佩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本项目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闽招协(〔****〕**号文件标准(***万以下*.*%,***万-***万*.*%)打八折收取。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人应按约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中标服务费专户:开户全称:******?;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帐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人居环境整治:*.****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审查,各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中标人******最终评审得分:**.**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寿宁县鳌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解放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花溪中路西侧金城湾翠微大厦(金城湾商业项目)**A#塔楼**层**商务办公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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