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中标公示--福州国际人才港(一期)(智能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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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州国际人才港(一期)工程智能化工程专业分包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会议室(福建二建大厦*层会议室)开标,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福州国际人才港(一期)
招标人:福******(三公司)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 ****** ㎡
*、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
工程质量:
(*)专业分包施工质量与工艺要求达到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 GB*****-****》《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等规范、图集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国家颁布新的标准,按新的标准执行。
(*)智能化分包工程施工质量与工艺要求确保符合《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GB/T*****-****》的“优良”等级,满足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评审要求(具体评分项详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现场复查评价表、工程观感质量评分(评价)表、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申报工程现场复查情况汇总表),即质量与工艺要求严格达到上述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增加满足承包人评审要求的美观性和新颖性工艺。若分包人施工质量无法满足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向分包人追偿违约金。施工质量需满足本合同专用条款“**.*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中的“施工要求”。施工过程中本分包工程的实体质量、工艺标准、观感要求未达到承包人要求的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标准的,承包人将书面通知分包人进行整改,分包人需整改完成并书面反馈承包人,且需经承包人验收合格,若分包人未整改完成或未经承包人验收合格,承包人不予支付分包人当期所有本专业分包工程进度款。
(*)若因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导致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质检站等相关单位或部门对承包人进行处罚的,承包人可要求分包人赔偿相关损失。
投标报价:下浮**%
工期:暂定 **** 日历天。自通知进场至工程竣工验收,分包人严格按承包人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含交货、安装、调试等),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
*、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号福建二建大厦*层
电话:****-********
联系人:黄璐招标人:福******(三公司)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