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惠阳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_通知公告_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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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府办函〔****〕*号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惠阳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年修订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惠州市惠阳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年修订版)》业经六届区委第**次常委会会议、六届**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 惠州市惠阳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年修订版)  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实施制造业当家“一把手”工程,更高立起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柱,挺起高质量发展“产业脊梁”,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版)〉的通知》(惠府〔****〕**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惠府办〔****〕**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惠府办〔****〕**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对《惠州市惠阳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版)》再次修订如下。  一、降低企业建设成本  (一)支持高标准厂房建设。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累计完成固定资金投资纳统*亿元以上且总建筑容积率不低于*.*的工业项目,新建*层以上带工业电梯的厂房,超出*层部分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给予区财政资金奖补,单个项目累计奖补不超过***万元。  (二)支持租赁厂房企业稳定经营。对于通过租赁工业厂房开展生产经营,上年度工业产值****万元(含)以上,且增长率超过**%的工业企业租用的用于生产的厂房,按照*元/月/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区财政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万元;上年度工业产值*亿元(含)以上,且增长率超过**%的工业企业租用的用于生产的厂房,按照*元/月/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区财政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万元。  二、推动工业企业上规模  (三)推动工业企业小升规。  *.对上一年度首次“新升规”的工业企业(不含当年新投产企业),在市级及以上部门制定并实施的现行政策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配套专项资金支持,累计共奖励**万元。  *.对当年新投产当年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在市、区财政累计奖励**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增加奖励**万元。工业总产值达到****万元(含)至*亿元(不含)的,在市、区财政累计叠加奖励**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增加奖励**万元;工业总产值达到*亿元(含)至*亿元(不含)的,在市、区财政累计叠加奖励**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增加奖励**万元;工业总产值达到*亿元(含)至**亿元(不含)的,在市、区财政累计叠加奖励**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增加奖励**万元;工业总产值达到**亿元(含)以上的,在市、区财政累计叠加奖励***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增加奖励***万元。  三、支持工业项目投产纳统  (四)支持工业平台企业加快招商。对****年引进工业项目入驻且入驻项目****年投产上规纳统的,每上规纳统*家企业,区财政给予工业平台企业(含****年至****年期间新竣工验收且建筑面积达**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业主单位)*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引进工业项目入驻且入驻项目当年投产当年上规纳统的,每上规纳统*家企业,市、区财政累计给予工业平台企业**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至****年期间新竣工验收且建筑面积达**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业主单位,****年引进工业项目入驻且入驻项目当年投产当年上规纳统的,每上规纳统*家企业,区财政给予工业厂房业主单位**万元一次性奖励。以上奖励,给予单个工业平台企业和工业厂房业主单位最高奖励均不超过***万元。  四、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五)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级、市级技改资金资助计划,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予以奖补,省级、市级单个项目最高奖补分别不超过****万元、***万元。对****年(含)以后申报省、市级技术改造项目并完成入库公示,但未获得省、市奖补的,可申请区级技术改造奖补,参考省、市级技术改造奖补办法,区财政给予单个项目最高奖补不超过**万元。  五、支持骨干企业提能增量  (六)支持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对****年工业总产值较上一年度增加*亿元(含)及以上且工业增加值率不低于本市同行业平均水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其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部分给予*‰的奖励,市、区财政累计给予每家企业奖励不超过***万元。  (七)鼓励制造业企业晋档升级。工业增加值年增长超**%(含)且增加值率不低于当年同行业水平的工业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首次超过**亿元(含)、**亿元(含)和***亿元(含)的,市、区财政累计分别奖励***万元、***万元、***万元。  (八)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对本地企业在境内A股资本市场成功上市融资的,给予最高***万元奖励。对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我区的企业,在香港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我区投资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万元奖励。对首次进入广东省制造业***强前***名的企业,区财政给予一次性***万元奖励。  (九)推动企业成为制造业单项冠军。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在上级资金奖励基础上,区财政分别增加一次性奖励***万元、**万元。  六、鼓励企业数字化转型  (十)鼓励建设数字经济应用示范新场景。对已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并在生产经营中应用*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形成典型应用场景的企业,在市级奖补的基础上,区财政给予**%的配套奖励。  (十一)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获得国家或省的*G应用、工业互联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服务型制造、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大数据、人工智能示范项目或骨干企业等称号的,在市级奖补的基础上,区财政给予**%的配套奖励。  (十二)培育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对能够为我区制造业企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提供第三方独立服务,并在惠阳区内有典型服务案例的上云上平台服务商,经惠州市认定为上云上平台服务商的,区财政给予奖励**万元。  七、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三)支持新型储能企业(含新型储能制造业及其配套生产性服务业)加大新设备投资。支持新型储能企业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改善生产条件和提升自动化水平。自****年起新购置设备达到****万元(含)以上且无获得省、市、区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给予区财政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万元。  (十四)支持新型储能企业租赁厂房扩大规模。对符合本政策“(二)支持租赁厂房企业稳定经营”条件的新型储能企业,租金补贴上限由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万元提高至不超过**万元、每年不超过**万元提高至不超过**万元。  (十五)支持新型储能企业做大做强。针对在我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新型储能企业,对符合第(六)条奖励措施的基础上,区级财政按其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部分增加*.*‰的奖励,每家企业奖励不超过**万元。  (十六)鼓励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对新建成并网运营且装机容量*兆瓦时及以上的工商业储能项目,自并网投运次月起,区财政按照*.*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放电量补贴,补贴期不超过*年,单个项目累计补贴不超过**万元。  (十七)支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每年遴选不超过*个新型储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示范应用项目,区财政按照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给予项目业主*%的事后奖补,单个项目奖补不超过**万元。  八、推动绿色制造发展  (十八)推动工业企业绿色体系建设。新获评工信部认定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单个项目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万元。新获评工信部认定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每个型号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万元;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验收的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给予一次性*万元的奖励。  九、支持产业人才发展  (十九)支持引进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大力引进国家、省级、市级领军人才到惠阳工作,给予最高***万元奖励补贴。积极引进培育高水平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对带科技成果来惠阳转化且预期项目产值和经济贡献较大的,给予最高****万元奖励补贴。  (二十)支持引进培养工程师人才。定期评选一批惠阳区卓越工程师和杰出工程师,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万元、*万元的资金扶持,并享受我区相关人才政策。鼓励工程师人才申报职称,对新申报成功中级、高级职称的工程师,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元、****元奖励。  (二十一)支持引进培养高技能人才。开展“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定期评选一批惠阳区区管首席技师,区财政给予每人*万元资金扶持。鼓励优秀技能人才通过竞赛平台提升水平,对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相关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并获奖的技能人才和培养单位,根据其参加的评比层次和奖励层次,区财政给予最高**万元奖励。  十、推动商贸企业发展壮大  (二十二)支持商贸企业升规纳统。对上一年度首次“新升规”的商贸企业,在市级及以上部门制定并实施的现行政策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配套专项资金支持,累计共奖励*万元。对制造业******并纳入联网直报统计的,在享受上述“新升规”奖励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增加奖励*万元。  (二十三)支持企业壮大经营规模。  *.对上一年度营业额超****万元(含)且实现同比正增长的餐饮、住宿企业,奖励*万元;年营业额同比增长超**%(含),区财政给予奖励*万元。  *.对上一年度销售额、零售额实现正增长的商贸企业(含分支机构)且按照规定纳入联网直报统计的,给予资金奖励。销售额同比增量****万元(含)以上、*亿元以下(不含)或零售额同比增量****万元(含)以上、****万元以下(不含)的,奖励*万元;销售额同比增量*亿元(含)以上、*亿元以下(不含)或零售额同比增量****万元(含)以上、*亿元以下(不含)的,奖励**万元;销售额同比增量*亿元(含)以上、*亿元以下(不含),奖励**万元,每增加*亿元奖励**万元;销售额同比增量*亿元以上的,在市、区财政按不高于销售额增量的*.**%给予奖励的基础上,区财政按*:*的比例叠加奖励,单个企业奖补资金不超过***万元;零售额增量达到*亿元以上,市、区财政按不高于零售额增量的*.*%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补资金不超过***万元。  (二十四)推动传统商业转型升级。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积极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商业”,建立统一结算系统,并按照规定纳入联网直报统计的,按其当年实际投资额的**%给予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万元。  (二十五)加大东西部协作消费。鼓励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到贞丰县当地生产企业、合作社、基地采购农畜牧产品、特色手工艺品的,上一个会计年度订单额合计达**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的,区财政给予单个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一次性*万元奖励;上一个会计年度订单额合计达**万元(含)以上的,区财政给予单个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一次性*万元奖励。  (二十六)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  *.鼓励中大型商贸企业积极承办我区大型促消费活动,对活动的承办企业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区财政资金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万元。  *.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在区商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具有影响力的促消费活动,对于影响力大、活动成效显著的大型促消费活动的宣传推广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区财政资金奖补。对单个企业当年促消费活动宣传推广费用的奖励不超过**万元。  (二十七)促进汽车消费。  *.支持汽车品牌在我区开设销售首店(*S店)。区财政对首次入驻汽车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万元。  *.鼓励行业协会或企业在惠阳区域内举办展销会,区财政对面积达****平方米(含)以上或参展企业达**家(含)以上大型车展的主办企业或行业协会给予一次性**万元补贴;对积极参与车展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参展面积达***平方米(含)以上的,每家企业给予*****元一次性补贴;参展面积在***平方米(不含)以下的,每家企业给予****元一次性补贴。  十一、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二十八)支持电子商务应用推广。  *.对在我区开展电子商务(下称电商)业务企业,其自建自营平台建设成本或入驻第三方交易平台、委托电商服务企业产生的宣传、引流、服务等相关服务费用一年内达到**万元以上的,区财政一次性给予**%的补助。线上交易额达到***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或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万元奖励;线上交易额达到***万元(含)以上或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万元(含)以上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万元奖励。  *.对利用O*O(线上对线下进行交易)解决方案、移动商城、APP应用等方式开展交易、物流、配送、专业服务等经营活动实现深度融合的商贸流通企业,按其交易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奖补。其中,对上一年度线上交易额达到****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并实现同比正增长的(对新落户企业首个年度无增长要求,下同),或线上+线下交易额达到****万元(含)以上、*亿元(不含)以下且线上交易额增长率超过**%(含),区财政一次性给予*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线上交易额达到****万元(含)以上并实现同比正增长的,或线上+线下交易额达到*亿元(含)以上且线上交易额增长率超过**%(含),区财政一次性给予**万元奖励。  *.对销售惠阳地区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或开展精准帮扶销售惠阳地区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的电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上一年度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线上销售额达到***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的,区财政一次性给予*万元奖励;上一年度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线上销售额达到***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的,区财政一次性给予*万元奖励;上一年度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线上销售额达到***万元(含)以上的,区财政一次性给予**万元奖励。  (二十九)培育壮大电子商务规模。  对已纳入联网直报统计的电商企业进行成长性奖励。  *.上一年度年销售额****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并实现同比正增长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若同比增长**%以上的,区财政增加奖励*万元。  *.上一年度年销售额****万元(含)以上、*亿元(不含)以下并实现同比正增长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若同比增长**%以上的,区财政增加奖励**万元。  *.上一年度年销售额*亿元(含)以上并实现同比正增长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若同比增长**%以上的,区财政增加奖励**万元。  (三十)扶持跨境电子商务载体发展。  *.对在惠阳区跨境电商分拣清关中心经营清关业务的平台运营企业,区财政按上一年度清关查验设备投资额**%给予奖励,不超过**万元。  *.对在惠阳区跨境电商分拣清关中心经营清关业务的企业,区财政按上一年度实际清关货物价值的*‰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万元;对在惠阳区注册登记的跨境物流企业,区财政按上一年度实际清关货物价值的*‰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万元。  (三十一)支持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举办活动。  鼓励我市电商行业协会在我区开展电商课题研究、合作交流活动、论坛峰会等,相关活动方案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备案后,每场活动按一定比例给予奖补,其中,区财政给予惠阳区内的电商行业协会每年奖补不超过**万元、给予我市其他地区的电商行业协会每年不超过**万元。  (三十二)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  *.对惠阳区内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进行硬件升级改造(含配套设施)面积达*万平方米(含)以上、入驻电商企业达**家(以工商注册为准),且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达****万美元的,对园区运营主体给予资金奖补,按照硬件升级改造总投入的**%给予资金奖补,单个园区累计奖补不超过***万元。  *.对园区运营主体给予招商奖励,入驻的企业年度线上交易额达****万元(含)以上的,每引进*家,区财政给予园区运营主体一次性*万元奖励。  *.对入驻园区经营一年以上且主营业务为电子商务或跨境电商、货代、报关、金融、财会、市场开拓、业务运营、人才培养等电子商务关联业务的企业,第一年按照*元/月/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区财政租金补贴,第二年按照*元/月/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区财政租金补贴。  十二、鼓励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十三)支持进口增量。对纳入我区统计的外贸综合服务和外贸供应链企业,首次实现年度进口总额(海关纳统数)**亿元以上(含)的,区财政奖励**万元;首次实现年度进口总额(海关纳统数)***亿元以上(含)的,区财政奖励***万元;首次实现年度进口总额(海关纳统数)***亿元以上(含)的,区财政奖励***万元。企业设立第二年起,年进口总额超***亿元(海关纳统数)且对比上年度增长**%以上的,区财政奖励**万元;对比上年度增长**%以上的,区财政奖励***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万元。  十三、实施标准化战略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三十四)鼓励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化制定工作。每主导制定(修订)*项国际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万元;协助制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万元。每主导制定(修订)*项国家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万元;协助制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万元。每主导制定(修订)*项行业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万元;协助制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万元。每主导制定(修订)*项地方标准(不含农业地方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万元。每主导制定(修订)*项有较大影响的团体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万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转化为企业产品标准,每主导制定*项产品标准并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声明的,一次性资助不超过*万元。完成*项国际、国家标准化科研项目,一次性资助额度不超过**万元;完成*项省标准化科研项目,一次性资助额度不超过**万元。对牵头承办惠阳区重大标准化活动的单位,一次性资助额度不超过**万元。每承担*个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或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一次性资助**万元;对于标准化主管部门终期考核(验收)获得“优秀”等级的项目,可再申报资助*万元。  本措施适用于在惠阳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商贸企业分支机构除外)。涉市、区两级财政配套奖补的,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比例分级承担。符合本政策措施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区相关部门*个月内修订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或申报指南并组织实施,适时评估相关措施的实施效果。  本措施自****年*月**日起实施,有效期*年,视我区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措施规定事项如与新出台政策(包括本级、上级)有冲突的,以新政策为准。本措施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解释。附件:惠阳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年修订版)分工情况表附件:惠阳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年修订版)分工情况表序号措施名称具体推进方式责任部门资金来源*一、降低企业建设成本(一)支持高标准厂房建设。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累计完成固定资金投资纳统*亿元以上且总建筑容积率不低于*.*的工业项目,新建*层以上带工业电梯的厂房,超出*层部分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给予区财政资金奖补,单个项目累计奖补不超过***万元。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级*(二)支持租赁厂房企业稳定经营。对于通过租赁工业厂房开展生产经营,上年度工业产值****万元(含)以上,且增长率超过**%的工业企业租用的用于生产的厂房,按照*元/月/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区财政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万元;上年度工业产值*亿元(含)以上,且增长率超过**%的工业企业租用的用于生产的厂房,按照*元/月/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区财政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万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级*二、推动工业企业上规模(三)推动工业企业小升规。对上一年度首次“新升规”的工业企业(不含当年新投产企业),在市级及以上部门制定并实施的现行政策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配套专项资金支持,累计共奖励**万元。对当年新投产当年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在市、区财政累计奖励**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增加奖励**万元。工业总产值达到****万元(含)至*亿元(不含)的,在市、区财政累计叠加奖励**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增加奖励**万元;工业总产值达到*亿元(含)至*亿元(不含)的,在市、区财政累计叠加奖励**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增加奖励**万元;工业总产值达到*亿元(含)至**亿元(不含)的,在市、区财政累计叠加奖励**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增加奖励**万元;工业总产值达到**亿元(含)以上的,在市、区财政累计叠加奖励***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增加奖励***万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区共同承担及区级叠加*三、支持工业项目投产纳统(四)支持工业平台企业加快招商。对****年引进工业项目入驻且入驻项目****年投产上规纳统的,每上规纳统*家企业,区财政给予工业平台企业(含****年至****年期间新竣工验收且建筑面积达**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业主单位)*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引进工业项目入驻且入驻项目当年投产当年上规纳统的,每上规纳统*家企业,市、区财政累计给予工业平台企业**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至****年期间新竣工验收且建筑面积达**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业主单位,****年引进工业项目入驻且入驻项目当年投产当年上规纳统的,每上规纳统*家企业,区财政给予工业厂房业主单位**万元一次性奖励。以上奖励,给予单个工业平台企业和工业厂房业主单位最高奖励均不超过***万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区共同承担及区级叠加*四、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五)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级、市级技改资金资助计划,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予以奖补,省级、市级单个项目最高奖补分别不超过****万元、***万元。对****年(含)以后申报省、市级技术改造项目并完成入库公示,但未获得省、市奖补的,可申请区级技术改造奖补,参考省、市级技术改造奖补办法,区财政给予单个项目最高奖补不超过**万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省、市及区级叠加*五、支持骨干企业提能增量(六)支持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对****年工业总产值较上一年度增加*亿元(含)及以上且工业增加值率不低于本市同行业平均水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其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部分给予*‰的奖励,市、区财政累计给予每家企业奖励不超过***万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区共同承担*(七)鼓励制造业企业晋档升级。工业增加值年增长超**%(含)且增加值率不低于当年同行业水平的工业企业,年度工业总产值首次超过**亿元(含)、**亿元(含)和***亿元(含)的,市、区财政累计分别奖励***万元、***万元、***万元。市、区共同承担*(八)对本地企业在境内A股资本市场成功上市融资的,给予最高***万元奖励。对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我区的企业,在香港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我区投资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万元奖励。对首次进入广东省制造业***强前***名的企业,区财政给予一次性***万元奖励。区科技投资促进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级*(九)推动企业成为制造业单项冠军。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在上级资金奖励基础上,区财政分别增加一次性奖励***万元、**万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级**六、鼓励企业数字化转型(十)建设数字经济应用示范新场景。对已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并在生产经营中应用*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形成典型应用场景的企业,在市级奖补的基础上,给予**%的配套奖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级**(十一)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获得国家或省的*G应用、工业互联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服务型制造、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大数据、人工智能示范项目或骨干企业等称号的,在市级奖补的基础上给予**%的配套奖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级**(十二)培育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对能够为我区制造业企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提供第三方独立服务,并在惠阳区内有典型服务案例的上云上平台服务商,经惠州市认定为上云上平台服务商的,奖励**万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级**七、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三)支持新型储能企业(含新型储能制造业及其配套生产性服务业)加大新设备投资。支持新型储能企业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改善生产条件和提升自动化水平。自****年起新购置设备达到****万元(含)以上且无获得省、市、区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给予区财政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万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级**(十四)支持新型储能企业租赁厂房扩大规模。对符合本政策“(二)支持租赁厂房企业稳定经营”条件的新型储能企业,租金补贴上限由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万元提高至不超过**万元、每年不超过**万元提高至不超过**万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级**(十五)支持新型储能企业做大做强。针对在我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新型储能企业,对符合第(六)条奖励措施的基础上,区级财政按其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部分增加*.*‰的奖励,每家企业奖励不超过**万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级**(十六)鼓励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对新建成并网运营且装机容量*兆瓦时及以上的工商业储能项目,自并网投运次月起,区财政按照*.*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放电量补贴,补贴期不超过*年,单个项目累计补贴不超过**万元。区发展改革局区级**(十七)支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每年遴选不超过*个新型储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示范应用项目,区财政按照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给予项目业主*%的事后奖补,单个项目奖补不超过**万元。区发展改革局区级**八、推动绿色制造发展(十八)推动工业企业绿色体系建设。新获评工信部认定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单个项目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万元。新获评工信部认定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每个型号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万元;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验收的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给予一次性*万元的奖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级**九、支持产业人才发展(十九)支持引进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大力引进国家、省级、市级领军人才到惠阳工作,给予最高***万元奖励补贴。积极引进培育高水平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对带科技成果来惠阳转化且预期项目产值和经济贡献较大的,给予最高****万元奖励补贴。区委组织部、区科技投资促进局、区人社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级**(二十)支持引进培养工程师人才。定期评选一批惠阳区卓越工程师和杰出工程师,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万元、*万元的资金扶持,并享受我区相关人才政策。鼓励工程师人才申报职称,对新申报成功中级、高级职称的工程师,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元、****元奖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社局区级**(二十一)支持引进培养高技能人才。开展“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定期评选一批惠阳区区管首席技师,区财政给予每人*万元资金扶持。鼓励优秀技能人才通过竞赛平台提升水平,对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相关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并获奖的技能人才和培养单位,根据其参加的评比层次和奖励层次,区财政给予最高**万元奖励。区人社局区级**十、推动商贸企业发展壮大(二十二)支持商贸企业升规纳统。对上一年度首次“新升规”的商贸企业,在市级及以上部门制定并实施的现行政策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配套专项资金支持,累计共奖励*万元。对制造业******并纳入联网直报统计的,在享受上述“新升规”奖励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增加奖励*万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区共同承担及区级叠加**(二十三)支持企业壮大经营规模。*.对上一年度营业额超****万元(含)且实现同比正增长的餐饮、住宿企业,奖励*万元;年营业额同比增长超**%(含),区财政给予奖励*万元。*.对上一年度销售额、零售额实现正增长的商贸企业(含分支机构)且按照规定纳入联网直报统计的,给予资金奖励。销售额同比增量****万元(含)以上、*亿元以下(不含)或零售额同比增量****万元(含)以上、****万元以下(不含)的,奖励*万元;销售额同比增量*亿元(含)以上、*亿元以下(不含)或零售额同比增量****万元(含)以上、*亿元以下(不含)的,奖励**万元;销售额同比增量*亿元(含)以上、*亿元以下(不含),奖励**万元,每增加*亿元奖励**万元;销售额同比增量*亿元以上的,在市、区财政按不高于销售额增量的*.**%给予奖励的基础上,区财政按*:*叠加奖励,单个企业奖补资金不超过***万元;零售额增量达到*亿元以上,市、区财政按不高于零售额增量的*.*%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补资金不超过***万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级**(二十四)推动传统商业转型升级。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积极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商业”,建立统一结算系统,并按照规定纳入联网直报统计的,按其当年实际投资额的**%给予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万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级**(二十五)加大东西部协作消费。鼓励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到贞丰县当地生产企业、合作社、基地采购农畜牧产品、特色手工艺品的,上一个会计年度订单额合计达**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的,区财政给予单个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一次性*万元奖励;上一个会计年度订单额合计达**万元(含)以上的,区财政给予单个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一次性*万元奖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级**(二十六)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鼓励中大型商贸企业积极承办我区大型促消费活动,对活动的承办企业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区财政资金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万元。*.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在区商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具有影响力的促消费活动,对于影响力大、活动成效显著的大型促消费活动的宣传推广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区财政资金奖补。对单个企业当年促消费活动宣传推广费用的奖励不超过**万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级**(二十七)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品牌在我区开设销售首店(*S店)。区财政对首次入驻汽车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万元。*.鼓励行业协会或企业在惠阳区域内举办展销会,区财政对面积达****平方米(含)以上或参展企业达**家(含)以上大型车展的主办企业或行业协会给予一次性**万元补贴;对积极参与车展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参展面积达***平方米(含)以上的,每家企业给予*****元一次性补贴;参展面积在***平方米(不含)以下的,每家企业给予****元一次性补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级**十一、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二十八)支持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对在我区开展电子商务(下称电商)业务企业,其自建自营平台建设成本或入驻第三方交易平台、委托电商服务企业产生的宣传、引流、服务等相关服务费用一年内达到**万元以上的,区财政一次性给予**%的补助。线上交易额达到***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或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的,单个企业区财政给予一次性*万元奖励;线上交易额达到***万元(含)以上或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万元(含)以上的,单个企业区财政给予一次性*万元奖励。*.对利用O*O(线上对线下进行交易)解决方案、移动商城、APP应用等方式开展交易、物流、配送、专业服务等经营活动实现深度融合的商贸流通企业,按其交易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奖补。其中,对上一年度线上交易额达到****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并实现同比正增长的(对新落户企业首个年度无增长要求,下同),或线上+线下交易额达到****万元(含)以上、*亿元(不含)以下且线上交易额增长率超过**%(含),区财政一次性给予*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线上交易额达到****万元(含)以上并实现同比正增长的,或线上+线下交易额达到*亿元(含)以上且线上交易额增长率超过**%(含),区财政一次性给予**万元奖励。*.对销售惠阳地区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或开展精准帮扶销售惠阳地区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的电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上一年度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线上销售额达到***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的,区财政一次性给予*万元奖励;上一年度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线上销售额达到***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的,区财政一次性给予*万元奖励;上一年度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线上销售额达到***万元(含)以上的,区财政一次性给予**万元奖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级**(二十九)培育壮大电子商务规模。对已纳入联网直报统计的电商企业进行成长性奖励。*.上一年度年销售额****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并实现同比正增长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若同比增长**%以上的,区财政增加奖励*万元。*.上一年度年销售额****万元(含)以上、*亿元(不含)以下并实现同比正增长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若同比增长**%以上的,区财政增加奖励**万元。*.上一年度年销售额*亿元(含)以上并实现同比正增长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若同比增长**%以上的,区财政增加奖励**万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统计局区级**(三十)扶持跨境电子商务载体发展。*.对在惠阳区跨境电商分拣清关中心经营清关业务的平台运营企业,区财政按上一年度清关查验设备投资额**%给予奖励,不超过**万元。*.对在惠阳区跨境电商分拣清关中心经营清关业务的企业,区财政按上一年度实际清关货物价值的*‰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万元;对在惠阳区注册登记的跨境物流企业,区财政按上一年度实际清关货物价值的*‰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万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级**(三十一)支持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举办活动。鼓励我市电商行业协会在我区开展电商课题研究、合作交流活动、论坛峰会等,相关活动方案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备案后,每场活动按一定比例给予奖补,其中,区财政给予惠阳区内的电商行业协会每年奖补不超过**万元、给予我市其他地区的电商行业协会每年不超过**万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级**(三十二)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对惠阳区内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进行硬件升级改造(含配套设施)面积达*万平方米(含)以上、入驻电商企业达**家(以工商注册为准),且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达****万美元的,对园区运营主体给予资金奖补,按照硬件升级改造总投入的**%给予资金奖补,单个园区累计奖补不超过***万元。*.对园区运营主体给予招商奖励,入驻的企业年度线上交易额达****万元(含)以上的,每引进*家,区财政给予园区运营主体一次性*万元奖励。*.对入驻园区经营一年以上且主营业务为电子商务或跨境电商、货代、报关、金融、财会、市场开拓、业务运营、人才培养等电子商务关联业务的企业,第一年按照*元/月/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区财政租金补贴,第二年按照*元/月/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区财政租金补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级**十二、鼓励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十三)支持进口增量。对纳入我区统计的外贸综合服务和外贸供应链企业,首次实现年度进口总额(海关纳统数)**亿元以上(含)的,区财政奖励**万元;首次实现年度进口总额(海关纳统数)***亿元以上(含)的,区财政奖励***万元;首次实现年度进口总额(海关纳统数)***亿元以上(含)的,区财政奖励***万元。企业设立第二年起,年进口总额超***亿元(海关纳统数)且对比上年度增长**%以上的,区财政奖励**万元;对比上年度增长**%以上的,区财政奖励***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万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级**十三、实施标准化战略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三十四)鼓励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化制定工作。每主导制定(修订)*项国际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万元;协助制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万元。每主导制定(修订)*项国家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万元;协助制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万元。每主导制定(修订)*项行业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万元;协助制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万元。每主导制定(修订)*项地方标准(不含农业地方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万元。每主导制定(修订)*项有较大影响的团体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万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转化为企业产品标准,每主导制定*项产品标准并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声明的,一次性资助不超过*万元。完成*项国际、国家标准化科研项目,一次性资助额度不超过**万元;完成*项省标准化科研项目,一次性资助额度不超过**万元。对牵头承办惠阳区重大标准化活动的单位,一次性资助额度不超过**万元。每承担*个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或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一次性资助**万元;对于标准化主管部门终期考核(验收)获得“优秀”等级的项目,可再申报资助*万元。区市场监管局区级附件: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zwgk/hydt/tzgg/content/post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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