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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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春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李跃先 继承人:李春 继承不动产如下: 一、坐落:夹江县邓沟路***号*幢*单元*层*号;不动产权证号:夹房监证*******号、*******号、夹国用(****)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住宅。 二、坐落:夹江县进站路***号*幢*层*号;不动产权证号:夹房监证*******号、夹国用(****)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车库。 三、坐落:夹江县进站路***号*幢*层附*号;不动产权证号:夹房监证*******号、夹国用(****)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车库。 四、坐落:夹江县进站路***号*幢*层*号;不动产权证号:夹房监证*******号、*******号、夹国用(****)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车库。 五、坐落:夹江县邓沟路***号*幢*单元-*层*号;不动产权证号:川(****)夹江县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车库。 夹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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