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眉山市东坡区区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澄清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眉山市东坡区区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澄清公告
各投标单位:
现对眉山市东坡区区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他要求;拟派本项目其他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①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 * 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修改为:“①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兼职负责安全管理监理工作)* 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中级及以上职称”(*)监理员资格:“拟派本工程监理员不少于 * 个,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修改为:“拟派本工程监理员不少于 *个,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修改为:****年*月**日**:**
原招标文件及公告与本澄清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眉******
成都******
****年*月**日附件: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