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松山区岗子至十三太堡公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决策事项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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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稳发〔****〕*号及内党办发〔****〕*号等文件规定,本事项评估工作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内容如下:一、事项概况松山区岗子至十三太堡公路工程用地总面积**.****公顷,为满足项目用地需求,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拟征收岗子乡岗子村土地面积*.****公顷、高峰村土地面积**.****公顷、台子村土地面积**.****公顷、红庙子村土地面积*.****公顷、花合硕村土地面积*.****公顷、大夫营子乡涝泡子村土地面积*.****公顷、宋家店村土地面积*.****公顷、张家营子村土地面积*.****公顷。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通知》(内政办发〔****〕**号)。二、公示群体及目的被征地人、受影响群众及其它利益相关者,公示时间为公示日起**日。征求被征地人、受影响群众及利益相关者对本次土地征收的态度和看法,征求与决策事项相关的其他社会稳定相关问题。三、意见征求形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下述单位反馈。四、评估主体单位赤峰市松山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张志雨。联系电话:****-*******。五、风险评估单位内蒙古******。联系人:徐工。电话:****-*******。E-mail:neimengbo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