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关于开展2024年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及到期示范园复评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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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细览 头部区域 start 分享开始 微信X索 引 号:********-*/****-*****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发文机关: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发文日期:****年**月**日 **:**名  称:关于开展****年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及到期示范园复评活动的通知文  号:无主 题 词:无时 效 性:有效信息公开细览 头部区域 end 关于开展****年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及到期示范园复评活动的通知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年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及到期示范园复评活动的通知》(琼农办〔****〕**号)要求,决定在我市热带作物、热带水果种植基地创建一批标准高、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园,同时开展到期示范园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创建/复评范围及条件(一)范围全市热带作物、热带水果种植基地,****年到期示范园。(二)条件*.符合《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农办〔****〕***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的要求。*.天然橡胶连片面积****亩以上,香蕉、芒果***亩以上,荔枝、龙眼、咖啡、胡椒等其他热带作物***亩以上。二、认定/复评程序(一)提出申请认定由创建单位于*月**日前提出认定/复评申请(到期复评须复评名单,见附件*),同时提交《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认定申请书/复评申请书》,并将所有申报材料上交至市热带作物服务中心。(二)初审*月**日前,由创建单位提交《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认定申请书/复评申请书》,市热带作物服务中心组织实地审核,汇总符合《办法》要求的创建单位,并于*月**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实地踏查评审。逾期未提出认定/复评申请的创建单位视为放弃申请示范园资格。(三)现场评审及公示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到各市县进行实地核察,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复评意见表和评分标准见附件 *和附件 *,评审分数在**分以上的示范园经省农业农村厅审议,公示无异议后颁发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证书和牌匾。材料不符合要求、逾期未提出复评申请及评审分数在 **分以下的单位将不予通过。三、申报材料(一)《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认定/复评申请书》(附件*)。(二)申请单位简介:包括建设单位、建设面积、种植作物品种、产地环境、园区基础建设和生产机械与设备配置的相关情况。(三)申请单位资质证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土地经营权 *年以上证明:土地使用证(含红线图)或自申报之日起 *年以上使用期限的土地承包合同(含合作合同)或其他有效土地使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五)技术人才支撑:具有至少*名中级职称(含)以上科技人员或从事本领域工作 *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聘用合同或产学研合作合同、资质证明。(六)生产技术标准(规程),实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七)管理制度、生产管理与投入品使用记录管理档案。(八)产品检测报告:近三年产品检测报告或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证书,组织创建单位需登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或海南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提供相关登录证明材料。(九)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申请单位、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一份),要求材料齐全,并按材料(一)至(九)顺序要求装订成册,附件*申请书要填写完整,加盖公章,要求所有材料真实,伪造证明材料一经查处直接取消其创建示范园资格并追究其责任。联系人:王海,联系电话:***********;邮箱:******。附件:*.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年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及到期示范园复评工作的通知??*.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认定/复评申请书*.****年到期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名单*.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农字〔****〕***号)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年*月**日????????相关文件附件: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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