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手术室空调维保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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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YZB-*******二、项目名称: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手术室空调维保服务项目(二次)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锦绣华府*西边商铺***成交金额:壹拾柒万捌仟元整(¥******.**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手术室空调维保服务项目(二次)服务范围: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本部手术室(含眼科手术室、ICU、检验科),东区手术室(含中心供应室、检验科)工作内容包括:洁净空调系统、排风系统、净化空调机组、排风机组、PLC可编程智能控制系统,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服务要求:风机风柜维护及维修、初效、中效、高效过滤网清洗更换、回风口清洗更换、加湿器清洗维护、加热器维护、风柜机组清洗、机组防锈处理、净化水系统维护、电控制柜清洗维护、墙面顶面出风口清洗,年度检测等(包含全部材料),并满足采购人的需求。服务时间:本次采购合同期一年,合同到期后根据采购人需求情况可续签合同。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文汇大厦**楼****-****室,联系电话:****-*******;(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文汇大厦**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崔工电 话:****-*******           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中**********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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