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高速·时代书院项目a地块s1#楼拆除及恢复工程候选人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合肥高速·时代书院项目A地块S*#楼拆除及恢复工程比选
评审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
合肥高速·时代书院项目A地块S*#楼拆除及恢复工程比选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会议室开选,经评审小组评选,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参选报价:*******.**元);
第二中选候选人:安******(参选报价:*******.**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时**分截止。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公路******(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
若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提出,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比选人:安徽省******采购代理单位:安徽省公路**********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