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长汀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汀自然告字[2024]02号)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长汀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汀自然告字[****]**号)汀自然告字[****]**号 ****年**月**日经长汀县人民政府批准,长汀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P**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大同镇红星村年限:**年容积率:*.***≤并且≤*.***建筑密度(%):**.***≤并且≤**.***绿化率(%):**.***≤建筑限高(米):≤**.***主要土地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途明细:用途名称面积零售商业用地****普通商品住房****投资强度:保证金:****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BA****现状土地条件:通电、通路,按现状交地。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备注:**万元及其整倍数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凡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及个人,均可参加竞买。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年**月**日到 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服务窗口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服务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在长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用地在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壹个月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视同我局已对上述公开出让宗地进行土地权属登记公告,并按规定予以确权发证。 *.宗地应在交地之日起十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交地工作由长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出让金的,从期满次日起每日按欠缴款额的千分之一加付滞纳金。成交价款或滞纳金超过**日仍未全部支付的,出让人可解除出让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本次拍卖出让的竞得人可以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有权机关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等相关手续。 *.竞得人为自然人、长汀县域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在竞得地块所******,******控股股东,以便项目开发建设涉及的税收在长汀县域内缴交。申请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进行开发建设的,由出让人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注册登记手续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详见《竞买须知》) *.出让地块按本公告发布时的土地现状出让及交地,申请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出让地块未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钻探,竞得人必须按规定自行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钻探,所需费用(包括地质处理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出让地块范围内的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若实际交地面积与规划出让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现状面积交地,出让金以出让时成交的每亩单位地价计算,按实际交地面积核定缴交出让金。 **.出让宗地内规划要求退让且应无偿提供给社会使用的土地,不办理不动产权证。 **.土地使用权竞买事项如有变更,以长汀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变更公告为准。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服务窗口 联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龙岩市************开户银行:******长汀支行开户账号:********************长汀县自然资源局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