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涡阳县中医院制剂室及智慧中药房设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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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中医院制剂室及智慧中药房设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Y-C******
二、项目名称:涡阳县中医院制剂室及智慧中药房设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山水******
供应商地址:句容市长江路***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涡阳县中医院制剂室及智慧中药房设计项目(二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主体的工艺、设备、医疗净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幕墙、内装、智能化等设计,以及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总体、景观绿化、供配电、标识标牌、泛光照明、围墙、监控等设计。除上述内容外,与项目关联的其他内容也包含在内次招标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图审,可研、环评、能评、地勘、水土保持方案等。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主体的工艺、设备、医疗净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幕墙、内装、智能化等设计,以及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总体、景观绿化、供配电、标识标牌、泛光照明、围墙、监控等设计。除上述内容外,与项目关联的其他内容也包含在内次招标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图审,可研、环评、能评、地勘、水土保持方案等。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可研、初步设计编制,编制完成后**天内完成项目的立项、初步设计审查,整体服务期限至项目维修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后为止。服务标准:根据采购人要求,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五、评审专家名单:魏继业、张自达、郑长勇、张群、李志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涡阳县中医院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涡北街道闸北路***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F
联系方式:****-********或********或********转分机号****
电子邮箱:******.cn*.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工
电
话:****-********或********或********转分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