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延津县城区汛期积水点清淤整治项目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5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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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城区汛期积水点清淤整治项目*标段、*标段、*标段、*标段、*标段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河南原文链接地址延津县城区汛期积水点清淤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延津县城区汛期积水点清淤整治项目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延津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延津县城区汛期积水点清淤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延津县城区汛期积水点清淤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号(财政编号:****-**-*)
*、建设规模:延津县城区汛期积水点清淤整治项目
*、招标范围:*标段:(延津县健康路胜利路城区官网清淤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延津县平安大道(S***三岔口至东安大道)城区管网清淤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延津县棉东路城区管网清淤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延津县城区(平安大道、东安大道、延安大道、龙潭街)雨污水管网疏通清淤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延津县城区龙潭街、文化路、民安路、东安大道清淤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延津县境内;
*、项目预算金额:********.**元;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标段划分:*个标段;
*、工期要求:**日历天/标段;
**、质量要求:合格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开标前连续 *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免收。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本项目采用“席位制分散式不见面评标”
注: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多个标包,但只能中一个标包。如果投标人同时是两个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标包序号在前的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包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他标包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延本标包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六、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坤彦 ***********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延津县延安大道牛津城东侧***米
联系人:张献杰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东段商会大厦
联系人:范梦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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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