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北府函〔****〕**号 四川北川经开区(绵阳科技城〈北川〉通航产业园)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绵府函〔****〕**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结果全面客观反映我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基本状况。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培养锻炼专业人员,建强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二、总体安排 (一)范围内容。普查范围是北川羌族自治县辖区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共六个类别。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二)时间安排。此次普查从****年**月开始,到****年*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年**月至****年*月,主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机构,学习掌握普查技术标准和规范,熟练使用普查系统与采集软件,组织、参与相关培训。 第二阶段:****年*月至****年*月,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 第三阶段:****年*月至****年*月,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组织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要根据普查结果,及时将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核定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北川羌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不作为县级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研究解决我县普查组织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审定我县普查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旅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县财政局牵头负责普查经费方面事项;县财政局、县文广旅局(县文物局)牵头负责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事项;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数据底图方面事项;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局(县文物局)牵头负责普查宣传动员方面事项。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和普查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提供本系统文物线索,组织动员本系统有关单位配合文物行政部门做好普查工作,共同研究解决普查中涉及本系统的重要问题。 (二)组建普查机构。由县文广旅局牵头,组织我县重要文博机构,聘请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社会力量等,成立北川羌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要按照国、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具体组织实施普查工作,做好业务培训、实施方案编制、指导各部门、乡镇开展文物调查、督导检查等普查任务,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 (三)强化工作保障。北川羌族自治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应当积极配合北川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普查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人员及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入普查队伍,聘用人员劳务费在普查经费中列支,由聘用单位及时支付,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岗位保留,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降低。北川羌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公共文化领域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由市、县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关部门要如实填报登记信息,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妥善保存普查数据和资料,对普查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履行保密义务。在文物普查中,发现因人为破坏、监管不力等因素造成已登记文物遭破坏、撤销、灭失的情形,要依法调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并及时将违法违纪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强化质量管理。县文广旅局统一负责全县普查质量管理工作。普查工作专班要加强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普查实施方案,规范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文物普查责任体系,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建立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安全。 (三)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渠道,采取新闻发布、专题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文物普查重要意义、范围内容和工作要求,深入报道普查工作先进事迹,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普查,为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附件:北川羌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附件 北川羌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组 长: 牟华佳 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 徐 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 熊 英 县文广旅局局长 郑培勇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朱 静 县文联主席 成 员: 谢雁萍 县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蒋昌菊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 黄  亮 县工信科技局副局长 张  俊 县教体局副局长 薛  梅 县财政局副局长 邹  建 县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 孙  丹 县住建局副局长 雍  瑶 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秦慧斌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李代兴 县商务经合局副局长 沙  菲 县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 尹廉平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蹇开平 县民宗局副局长 王  钦 县人武部干事 陈仕琼 县羌博馆馆长 小组成员因人事调整,由所在单位分管领导担任,不再另外行文变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旅局,办公室主任由熊英同志兼任。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