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需遵守“五个严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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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月**日,宜昌消防发布安全提醒,再次明确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需遵守“五个严禁”规定。一、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以及消防车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二、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三、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四、严禁在以上区域内以及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五、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发现违反“五个严禁”的,应当及时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