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犍为县饮水安全提升改善建设项目-清溪镇龙门村、灌引村、洛江村、石溪镇新房村、白家村入户管网工程 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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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QWGQ-GZ****** 二、项目名称:犍为县饮水安全提升改善建设项目-清溪镇龙门村、灌引村、洛江村、石溪镇新房村、白家村入户管网工程材料采购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采购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 *、分包情况:本项目共设*个包。 *、采购内容:犍为县饮水安全提升改善建设项目-清溪镇龙门村、灌引村、洛江村、石溪镇新房村、白家村入户管网工程材料采购 ,详见本文件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万元 *、供货期限(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为止(计划工期:***日历天)。 *、地点:犍为县清溪镇、石溪镇。 *、付款方式:货到施工现场后,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对数量进行共同确认,在每月的最后一天对当月供货量进行核对,并在下月支付上月供货价款的**%;整体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供货价款的**%。剩余*%待质保期(两年)满后且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结算时如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将从货款中扣除相应税额。国家税收法规有变化的,按新的税率标准执行。 五、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殊条件:供应商应具有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卫生许可批件证明材料);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标书领取方式: 招标文件请在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n/pub/webindex.html)自行下载。如招标文件有修改或采购事项变动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n/pub/webindex.html)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自行查看(因供应商未及时查收更正公告内容而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报名事项:本项目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八、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接收。本次采购活动,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县文体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九、评审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评审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县文体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十、其他应知事项:本公告内容如有误则以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n/pub/webindex.html)网站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联系人:雷女士,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文体中心旁档案馆四楼);联系人:乔先生;联系电话:****-*******、*******。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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