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四川丰岩牧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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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SC*******项目名称
四川********%股权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一、本次评估报告:
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三、重大债权债务:不涉及
四、职工安置事项:不涉及
五、其它披露事项
(一)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置;不涉及******相关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丰岩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本次转让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二)转让方处置标的是股权而非资产。因此,受让方受让该标的的股权后,******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三)受让方尽职调查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在标的公开挂牌期间,应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状况和潜在风险。
*.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的,视为其放弃权利,法律后果由其承担;意向受让人不得以未进行或未充分进行尽职调查拒绝做出相关承诺或否定承诺书中尽职调查条款的效力。
(四)本次转让所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经纪代理服务费),转让方、受让方均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五)若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及出现本公告“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受让方同意对已支付给转让方的款项不再返还,且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转让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或赔偿义务。
(六)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全部股权价款,转让方有权拒绝办理标的企业股权过户,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竞价成交后受让方未按期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转让方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并不退还保证金
(八)其他情况详细见《转让合同》等。
(九)本次转让,标的公司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十)受让成功后,西南联交所在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部分交易价款,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价款后,扣除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剩余部分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