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矫治考察+不起诉” 为轻罪治理开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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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R体验监狱生活太真实了,让我们体会到了自由的可贵……”近日,体验了区检察院的矫治考察项目后,两名犯罪嫌疑人王某(化姓)和李某(化姓)纷纷忏悔道。与此同时,来自第三方公益组织的专业人员将两份厚厚的矫治考察评估意见表交到了检察官手中。这两名犯罪嫌疑人是区检察院首批矫治考察人员。今年*月,两人皆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查获,随后被移送至区检察院。办案期间,检察官借助该院自主研发的“轻罪多元治理”系统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经综合考虑,认为两人确属犯罪情节轻微,可在其自愿的基础上,引导其主动参与矫治考察项目,进一步考察其认罪悔罪态度,视考察结果对两人作出相应决定。随后,检察官运用智慧系统的一键推送功能,将两个案件线索推送给了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后转送至第三方公益组织开展针对性矫治。“‘矫治考察+不起诉’是我们根据最新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引进第三方公益组织参与轻罪犯罪嫌疑人诉前矫治工作的新模式。”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王冬明介绍道。区检察院与第三方公益组织共同策划包括公益服务、普法教育、VR体验监狱生活在内的多项矫治项目,并根据轻罪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定制不同矫治方案,委托第三方公益组织帮助进行矫治考察,降低其再犯风险。在矫治结束后,还会形成评估意见表供检察官办案参考。近年来,区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除“矫治考察+不起诉”模式外,在实践中也逐步形成了“检调对接+不起诉”“刑事和解+不起诉”等多元化轻罪治理路径。下一步,区检察院将突出“治罪”与“治理”并重,深入把握轻罪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社会原因,强化多方协同联动,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蒋超 萧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