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工程电动客车及车辆基地工艺设备采购、车辆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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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北京市 一、 招标条件 轨道交通**号线(平谷线)工程电动客车及车辆基地工艺设备采购、车辆维保服务项目已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审)[****]***号”及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基础[****]****号”文件审批,招标人为北京******。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列市域D型电动客车及车辆基地工艺设备采购、车辆维保服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个标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车辆制造厂商; *.* 投标人应具有*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已开通线路的电动客车业绩或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已获得发改部门/国家投资主管部门颁发的首台(套)产品相关证明文件、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车辆生产能力,并有新的技术储备和一定的科研生产规模; *.* 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的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不可只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进行投标; *.* 投标人必须作为总承包商进行投标,并要负责本次招标的货物及其各部件分包商的技术、有关的全部接口及产品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必须技术先进、功能完整、运行安全可靠; *.*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 *.* 获取方法: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元,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售价包含招标用图,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中的丢失或延误承担责任。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第十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层)。 六、 第一次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第十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层)。 七、 其他 招标人: 北京******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角门北京市******D座 联系人: 龚君惠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号中关村资本大厦九层***A室 邮编: ****** 联系人: 纪毅、刘思明、王希、魏少华、王冠 电话: ***-********、********、******** 电子邮件: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号: **** **** **** **** *** 行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