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鹿溪流域绥安段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龙潭溪绥安段、永清溪绥安段、新村沟、龙潭支流、白石沟、瑞岩沟、英山支流、涂厝支流)补充修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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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鹿溪流域绥安段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龙潭溪绥安段、永清溪绥安段、新村沟、龙潭支流、白石沟、瑞岩沟、英山支流、涂厝支流)补充修改通知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预算审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修改: 删除预算审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第四点其他说明中第*小点内容:“*.本工程水质检测根据设计回复需考虑,暂按*项/**万元(周期*年)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后面编号顺延。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第(*)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中第*点其他人员的“专业:环境保护” 修改为: 专业:环境保护相关专业。 (二)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后*年,如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不受保修期限制。三、开标时间延期及投标保证金的说明如下: *、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延期至:****年**月**日**:**前。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做相应调整进行补充完善。说明: ①本项目已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预算审核编制说明,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按最新上传的资料进行编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②本补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为准。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陆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漳浦县绥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福******日期:****年**月**日Epoint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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