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夏新未来社区商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外墙泛光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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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新未来社区商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外墙泛光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万******受舟山市普陀区************(总承包单位)委托,于****年* 月*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对夏新未来社区商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外墙泛光工程组织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名次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工期(日历天)投标报价(元)得分*******鲍迪************.***宁波******闫彬************.**公示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评标纪要: ******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中的核查发布日期为****年*月**日,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核查发布日期****年*月**日不一致,并经过询标程序确认。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第*条第(*)项资格审查内容第⑤点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该家单位的投标文件被否决。 ******投标文件投标承诺书中的招标人名称为“舟山市普陀区******”,与招标文件中的招标人名称不一致,并经过询标程序确认。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否决投标的情形”第*条第(*)款其他第⑥项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该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被否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投诉,并同时告知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总承包单位) 联系电话:****-*******联系人:夏佳琪 代理单位:浙江万****** 联系电话:****-*******联系人:王嘉毅 行政监督部门:普陀区建设局建管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梅 普陀区审招办督查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应锡锋****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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