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简阳市公安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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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公安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 成都市驿都大道西路***号绿地***锦峰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总价价款形式 货物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类(成******)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餐饮服务 简阳市公安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报价下浮价款形式 报价上浮价款形式 数量价款形式 单价价款形式 组合价款形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晓蓉、潘攀、谢开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备案号:********************[****]*****; *、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地址:简阳市人民路**号; *、采购品目:C********—餐饮服务;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付款方法和条件:按成交价除以**个月作为每个月的服务费,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月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用。成交供应商在次月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前,应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采购人自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日内支付采购资金。如经采购人考核存在扣款情况,采购人有权在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为: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资格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预算金额:**.**万元/年,最高限价:**.**万元/年。 *、本项目共有*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成交时间:****年*月**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公安局 地址:简阳市人民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工业总部基地K区**栋*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zip 中小企业声明函(瑞和诚).pdf 评审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