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澄清公告)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一合同段答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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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一合同段答疑回复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一体化平台原文链接地址问题:招标文件P**页,“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备注第*条主管技术工作指: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质检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请问:项目副总工程师岗位是否符合要求?
回答: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录*资格审查条件备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