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调整学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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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号)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教财〔****〕***号)精神,按照成本补偿原则,综合考虑办学成本、办学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学校发展需求等因素,经学校研究决定,拟调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本科专业从****学年开始执行新标准,硕士研究生专业从****学年开始执行新标准。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附件:河北科技大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拟调整学费标准一览表河北科技大学****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