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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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分行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安******受******合肥分行委托,就******铜陵分行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采购编号:GN****-**-****)进行磋商。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开磋商,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铜陵分行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GN****-**-****
*、主要内容:本次拟采购中国光大银行铜陵分行食堂餐饮外包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根据铜陵分行要求,派驻具有食堂餐饮服务经验的专业管理团队提供食堂的运营管理、资产管理、卫生与安全管理服务、采购服务,承揽工作餐和招待餐的加工、制作、售卖及食堂环境卫生保洁等服务。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铜陵市和谐******
供应商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都大道北段****号
响应总价:人民币******.**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安******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合肥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安******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同步发布。
****年*月*日